侵害消费者权益行动处罚办法解读保障无因退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动处罚办法》解读保障无因退货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动处罚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73号,以下简称《处罚办法》)已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于2015年1月5日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实施。近日,业内专家就《处罚办法》5大亮点进行了解读。

亮点1:保障无因退货

购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

购七天无理由退货即购后悔权,是新《消法》最大亮点之一。可现实中,一些商家却以各种理由谢绝无理由退货。《处罚办法》罗列了采取络、电视、、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不实行7天无理由退货的具体情形,规定了经营者故意拖延和无理谢绝的4种情形和惩罚根据。今后,如若消费者在购时产生退货纠纷,再也不用耽忧卖家无理谢绝退货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成为现实。

亮点2:保护个人信息

明确受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范畴

随着络购物、电视购物等现代化消费方式的突起,消费者因消费行为而致使个人信息泄漏现象愈演愈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了燃眉之急的问题。《处罚办法》明确规定了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具体情形和相应的惩罚根据,并且通过罗列的方式规定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范围,与国际上相干立法是一致的,适应了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使用条件,为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亮点3:惩治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按合同违法行为处罚

近年来,霸王条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门,也是广大消费者投诉的焦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重点。《处罚办法》将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动进行了细化,对相干行动依照行政规章的权限设定了处罚,处罚的条款与《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总局51号令)一致。今后,在惩治霸王条款时将依照合同违法行为处罚。

亮点4:公示处罚信息

实现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

《处罚办法》明确规定工商部门应当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记入经营者的信誉档案,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干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办法》明确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向社会公布,有利于通过信誉的束缚,用社会的气力惩戒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经营者,从而实现让信誉创造财富的作用。

亮点5:护航预支消费

解决预收款方式致使的消费纠纷

近年来北京治疗白癜风最好的医院,预收款方式消费致使的白癜风应该怎样治疗消费纠纷很多,也比较复杂。《处罚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义务等内容,同时明确了相干的惩罚根据。今后,消费者面对预收款消费方式中退款难的问题,将依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轻松解决消费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总之,《处罚办法》的出台,弥补了之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方面的一些空白,为各级工商部门惩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将积极增进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标题:《侵害消费者权益行动处罚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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